1月3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陈某某受贿职务犯罪案件。本次庭审由太子河法院院长孙强担任审判长,太子河检察院检察长安昕出庭支持公诉。太子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某某在任辽阳市某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供应商谋取采购项目,单独收受供应商钱款97万元,伙同其女婿被告人陈某某共同收受供应商钱款人民币90万余元。
庭审中,审判长孙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把控庭审节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此案,作为2024年我院刑事庭审第一案,由法检“两长”同堂审案,是近年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太子河法院将持续增强法检两院领导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激励审判队伍干事创业、担当履职,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